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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号)精神,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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