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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23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7号),现就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均为160

均为96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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