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眉山市检察系统2012年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二、体检人员
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见本院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35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遵守工作人员宣布的体检纪律。
特此公告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