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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公安局

关于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体检及递补体检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我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及递补体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体检合格29人,1人自愿放弃。

二、根据公告规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按此规定,递补1人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

 

附件: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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