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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按照省上要求,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点对点查询方式公布,即每位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见附件1)。
  二、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2月1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国际大酒店侧面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内;联系电话:3819720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
  3.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没明确所学专业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丢失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五)其他事项
  面试入围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眉山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1.眉山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排名表(点击进入查询
     2.
眉山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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