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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公安局

关于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眉山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11216(星期五)上午740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眉山市东坡国际大酒店侧面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38168528)集中,统一前往医院。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对象
  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通用标准》中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人员名单

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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