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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报考眉山市法院系统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1112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考试中心(东坡国际大酒店旁);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2011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1寸彩色近期证件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手续原件: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进入面试考生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标准,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

3、进入面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按指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规定时间未来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可咨询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283816659338166368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

职位名称

报考人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折合成绩

仁寿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22001

殷毅

9502512003217

34.48

仁寿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22001

张翔

9502512003312

33.69

仁寿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22001

曾真

9502512003424

33.4

仁寿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22002

张维维

9502512003525

35.52

仁寿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22002

陈依依

9502512003810

35.15

仁寿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22002

张睿

9502512003627

34.04

仁寿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22002

罗兰

9502512003607

33.79

仁寿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22002

宋婷

9502512003613

33.44

仁寿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22002

冉然

9502512003621

33.42

青神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42003

郑洋洋

9504512004014

32.98

青神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42003

罗琪

9504512004004

31.57

青神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42003

徐莹

9504512004005

29.82

青神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42003

王勇钢

9504512004007

29.63

青神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42003

郑惠勤

9504512004013

29

青神县法院

法院工作(95042003

龚维

9504512004020

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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