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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7:40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眉山市东坡国际大酒店侧面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38168528)集中,统一前往医院。
  二、体检对象
  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录用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通用标准》中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35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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