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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眉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林小娟等105名同志为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林小娟等105名同志符合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录用条件,同意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请录用人员于2011年5月15日前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资格。
  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凭证书原件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眉山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名单.doc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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