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微信报名小程序
首页 新闻详情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递补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报考丹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职位编码3200502)考生代俊迪自愿申请放弃。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对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递补一次(递补考生姓名:潘国荣,职位编码:3200502,准考证号:2431120032725)。现将递补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体检考生于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国际大酒店侧面眉山市人才市场内)集中。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身高要求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35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Copyright©2016-眉山人事考试网.保留所有权利/蜀ICP备190052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