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医院
关于拟聘编外财务收费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规定,我院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程序,初步确定了宛垚同志为拟聘人员,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拟聘人员信息如下:
岗位编号 | 身份 | 岗位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员 | 人员信息 |
2017005 | 编外 | 工勤岗位 | 财务收费员 | 宛垚 | 男,1993.12月出生,2015.6月乐山师范学院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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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28-38235373。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