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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

关于市殡仪馆2017年拟聘编外自聘临时人员的公示

   根据眉山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相关文件规定,我单位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算。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张博文,男,1993年1月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

唐启书,女,199511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王涔又,女,19888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二系音乐表演(合唱)专业毕业。

甘容芳,女,19866月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四川理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毕业。

李飞,男,198611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

任伟,男,1987年2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西安欧亚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公告由眉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80699。

眉山市民政局

2017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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