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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拟选调人员公示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眉山市法制办公室关于选调眉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评考核、体检等程序,杨先伟、杨娜二位同志被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人员信息如下,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杨先伟,男,1984年2月出生,南京政治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现工作单位: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复兴派出所(编制在东坡区交通信息管理中心)。拟调单位:眉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杨娜,女,1988年3月出生,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现工作单位:洪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编制在洪雅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拟调单位:眉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此公示由眉山市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68657。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68129(眉山仲裁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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