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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

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2016年3月19日进行,设置4个考点,为方便考生准确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日期:2016年3月19日

(一)综合类

考试时间: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时间:11:00—12:30《公共基础知识》

(二)教育类

考试时间: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时间:11:00—12:30《教育公共基础》

(三)卫生类

考试时间: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时间:11:00—12:30《医学基础知识》

二、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1.考点:东坡区苏祠初级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一段176号

乘车路线:可乘3、16、19路公交车

2.考点:东坡区实验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糖路218号

乘车路线:可乘10路公交车

3.考点:东坡区东坡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西二段268号

乘车路线:可乘8、15、16、19路公交车

4.考点: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

乘车路线:可乘8、15、16路公交车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

三、笔试注意事项

1.《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已入刑,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2.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3.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5.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6.试卷发放后,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信号开始答题。

7.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9.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11.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2.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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