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拟招聘编外临时书记员的公示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评考核、面试、体检,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12日—11月18日)。
杨可,女,23岁,四川省夹江县人,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四川农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66269(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