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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眉山市市属、彭山区、丹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2015年眉山市市属、彭山区、丹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2015年5月16日进行,设置1个考点,为方便考生准确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综合类

0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1:0012: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教育类

0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三)卫生类

0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1:00—12:30 《医学基础知识》

二、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考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

乘车路线:可乘3、7、15路公交车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

三、笔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2、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试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4、考试期间严禁使用计算器(特殊考试除外)。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5、试卷发放后,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按照题本或试卷的“答题要求”规范作答。本次考试不发草稿纸,题本可作草稿使用。

8、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应试人员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当次考试对上述考试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当次考试的特殊要求执行,详见当次考试准考证下方的《特别规定》。

12、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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