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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红十字会

关于选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学历);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专业:会计相关专业;

(四)具备一定的财务工作经历,是中共党员,有会计证,汽车驾驶技术熟练者优先;

(五)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者请携带毕业证书、会计证、驾驶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直接到眉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月20日

报名地址:东坡区文安路东段105号(眉山市卫生局4楼)

(二)资格审查。

眉山市红十字会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主要内容为现场回答问题。

(四)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五)聘用。面试、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按市财政局规定执行。

(七)纪检监督招聘全程由眉山市红十字会纪检人员负责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195544

眉山市红十字会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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