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微信报名小程序
首页 新闻详情

眉山市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

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为充实基层工会干部力量,夯实基层工会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根据省总《关于进一步推进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工作的意见》(川工发〔2011〕4号)和《关于加强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工作的通知》(川工组字〔2014〕139号)要求,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理论政策水平。

(二)具备一定的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35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附件(《眉山市201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在2015年1月5日至1月20日上午12:00以前报名,过时不候。

报名地点:在拟聘用单位所在的市、区县总工会报名点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交2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黑白彩色不限),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市、区县总工会按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报经市总工会同意后,适当降低比例。

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由市总工会统一制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卷面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和申论(卷面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5年2月7日(星期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5年2月13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区县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全市统一于2015年3月7日进行。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各聘用单位组织实施,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个人负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市总工会同意后,可在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市总工会同意后,可在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各聘用单位在区县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总工会同意后,可在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审批、报到及试用期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聘用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为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编制外工作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的专职工会工作者填写的《眉山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登记表》经市总工会审批,岗位培训合格后聘用。逾期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新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后的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二)聘用人员工资总额=工资基数×系数。工资基数为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上一年度眉山市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013年为:36595元/年);系数根据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所在乡镇(街道)企业数来确定。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固定工资为眉山市人社局规定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且随最低工资调整而变动;绩效工资为工资总额扣除固定工资剩余部分。绩效工资依据年度考评等次来发放。当年执行的工资总额标准年初由市总工会确定后,年中不再进行更改。

(三)工资发放。每月发放固定工资和50%的绩效工资,其余50%的绩效工资部分在每年年末考评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一次性补发兑现。

(四)聘用单位依法为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单位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咨询电话:

眉山市总工会:(028)38168109

东坡区总工会:(028)38171198

仁寿县总工会:(028)36201517

彭山区总工会:(028)37621778

洪雅县总工会:(028)37403342

丹棱县总工会:(028)37261732

青神县总工会:(028)38811552

八、本公告由眉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201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职位情况表

眉山市总工会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眉山市201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职位情况表

聘用单位

招聘名额

招聘范围

学历

专业

备注

眉山市总工会

市级工业园区4名

全国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东坡区总工会

乡镇(街道)工会9名

全国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仁寿县总工会

乡镇工会5名

全国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彭山区总工会

乡镇工会4名

全国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洪雅县总工会

乡镇工会3名

全国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丹棱县总工会

乡镇工会2名

全国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青神县总工会

乡镇工会3名

全国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合计

30

Copyright©2016-眉山人事考试网.保留所有权利/蜀ICP备190052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