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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选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1名(编外人员,单位自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男性,30岁以下,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系统软件,有驾驶执照;

(三)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邮箱投递简历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12日,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附个人生活近照1张)发送至邮箱:2658792406@qq.com

(二)资格审查。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我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请申请人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根据综合面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四)工资待遇。面谈。

(五)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试用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监督。招聘全程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负责监督。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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