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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设备监理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4125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像片成功上传后,再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从2014年度起,我省每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文通知。

四、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要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五、注册设备监理师的注册工作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负责。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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