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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补充录用苏楚焓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公告

考生苏楚焓通过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后,因怀孕推迟体检,孕期满后经体检、考察和公示,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录用条件。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同意录用苏楚焓同志为眉山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请该同志于2014221日前到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01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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