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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

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递补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此次体检,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体检缺额共2名,涉及2个职位(仁寿县9200102、彭山县9200103)。经研究,同意在出现缺额的2个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所有递补体检考生于2013年8 月11日(星期日)上午7:30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1楼(眉山客运中心站正背面方向),联系电话:38168059〕集中,统一前往医院。

(二)体检对象:具体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按程序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特此公告。

附件:2013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 2013公务员定向招录递补体检人员名单.xls
    添加日期: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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