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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从青神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

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按照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从青神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青神县纪委监委 (028-38811535)

政策咨询电话:青神县人社局 (028-38861336)

附件:2023年从青神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4


  • 附件:2023年从青神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
    添加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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