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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22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

特别提示


各位考生:

眉山市2022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23日在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附楼二楼举行。为确保考生准确参考,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2022627日至73日登录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http://202.61.89.231/admissionlist)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场次及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务必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如有误,请在打印准考证期间(工作时间)到眉山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考点: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

乘车路线:可乘815路公交车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因考点无法停车,请各位考生安排好时间,尽量提前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考试当天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查看防疫健康码信息、体温测量、交通拥堵和停车困难等原因而耽误考试。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严格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68日发布的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要求。

为避免健康码查验延误您的入场时间,请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访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在进入考点前戴好口罩、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需提供的人员准备,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四、特别提醒事项

()考试方式:考试全部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应试人员除必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具备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了解人机对话考试方式。

(二)作弊入刑: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入刑,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考。

(三)参考证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凡身份证件、准考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代身份证)不齐全不真实者,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四)严密监控:考试期间,在进场时将使用身份证识别仪对所有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检查,对每间考室进行摄像并全程监控,同时在考点设置无线电监测车、金属探测仪等设备,一旦发现作弊等,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五)时间节点:开考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禁止入场,开考60分钟以后才能交卷离场。

五、考场规则

(一)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二)开考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以后才能交卷离场。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机考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

(四)携带的手提包、电子设备、非规定用书籍、资料等物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电子手环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座。

(五)开考铃响前须在试题本、答题卡(纸)规定的位置上正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有关信息,但不得答题,填写信息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其他标记。试卷代码填写填涂错误或未填写填涂,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答题卡(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试规定须在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律用黑色墨水笔在指定区域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的,须用2B铅笔填涂。未按规定作答,将影响最终成绩,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考试期间,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抄题、抄答案,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传带出考室。不得抄袭、窥视他人答题或交换试卷,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卷进行比对分析监测,答卷雷同,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九)提前交卷的,须服从统一组织管理,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交卷后,须在《考生签到册》交卷签字栏签名,未签名者视为未交卷。答题本和答题卡(纸)等清点无误后,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室。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

(十一)违反上述考试规则,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处理。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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