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微信报名小程序
首页 新闻详情

四川省工商系统关于2012年下半年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补充通知

现在《关于2012年四川省工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基础上,就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资料作如下补充通知: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有工作证的需提供工作证,无工作证的提供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须提供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在就读学校的,由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入学前户籍证明。

3、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需提供社区、街道办或村委会等单位签章出具的关于其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签章同意报考的手续。

5、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关于2012年四川省工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及本补充通知上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供现场审核,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6、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如考生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的,应由考生事先联系并出具本人签名、摁指印的委托书,由委托人按上述要求代为进行资格复审(报考阿坝州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工商局的考生除外)。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2月25日

Copyright©2016-眉山人事考试网.保留所有权利/蜀ICP备190052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