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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

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2〕110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07号),现就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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