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微信报名小程序
首页 新闻详情

关于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考试

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2〕106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9号),现就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价格鉴证师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120

72

法学基础知识

价格政策法规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100

60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2年12月18日

Copyright©2016-眉山人事考试网.保留所有权利/蜀ICP备190052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