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眉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干佳同志为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干佳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同意录用为仁寿县乡镇司法所公务员。请录用人员于2012年12月25日前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