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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

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眉山市农业(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眉山市农村经济与能源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遴选参公人员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遴选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姓名

职位编码

遴选职位

笔试成绩

名次

余姝燃

2021011

综合管理

74

1

余佳芯

2021011

综合管理

67

2

伍宇翼

2021011

综合管理

66

3

帅鹏

2021011

综合管理

63

4

董丹

2021011

综合管理

59.5

5

曹蕊

2021012

综合管理

77.5

1

徐盼

2021012

综合管理

73.5

2

李淑君

2021012

综合管理

69.5

3

陈娜

2021012

综合管理

69.5

3

段文

2021012

综合管理

66

5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1018  日—19日(09: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一办公区310室人事科(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169)

联系人:王冕,咨询电话:38195619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需持《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组织部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遴选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眉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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