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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眉山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327日进行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考生准确参考和安全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试项目、科目和时间安排

(一)2021年上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科目名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2021327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科目名称:《申论》(分综合管理县级和综合管理乡镇级)

考试时间:2021327日(星期六)下午14:00-16:30

(二)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

科目名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2021327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科目名称:《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21327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二、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一)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共设4个考点

1.考点:东坡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西二段268

乘车路线:可乘581516路公交车

2.考点:苏辙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江公街66

乘车路线:可乘5611 路至湖滨一号站、7路至青衣街站下车步行到达

3.考点:东坡区实验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二段232

乘车路线:可乘10路公交车

4.考点:苏祠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一段176

乘车路线:可乘31619路公交车

(二)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齐通中学1个考点,考点地址为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591,可乘3路、13路公交车至市税务局下车步行约800米到达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因考点学校无法停车,请各位考生安排好时间,尽量提前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考试当天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查看防疫健康码信息、体温测量、交通拥堵和停车困难等原因而耽误考试。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严格落实202132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关于四川省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要求(http://202.61.89.231/content-1-E177DE06DA65594B)。为避免健康码查验延误您的入场时间,请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访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在进入考点前戴好口罩、准备好本人防疫健康码页面以备查验。

四、特别提醒事项

() 作弊入刑: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入刑,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考。

(二)参考证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如有身份证件遗失的情况,请尽快办理

(三)严密监控:考试期间,在进场时将使用身份证识别仪对所有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检查,对每间考室进行摄像并全程监控,同时在考点设置无线电监测车、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仪和监考大师等设备,一旦发现作弊等,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五、考试规则

(一)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二)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五)试卷发放后,必须首先在题本、答题卡及草稿纸规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信号开始答题。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非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及草稿纸。在交题本、答题卡及草稿纸后,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一)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后经甄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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