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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2〕88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2〕369号),现就2012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助理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78

130

广告专业实务

78

130

广告师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78

130

广告专业实务

广告策划

78

130

广告文案

78

130

广告设计

78

130

影视广告

78

130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

广告策划

60

100

广告文案

60

100

广告设计

60

100

影视广告

60

100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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