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眉山市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
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和心理测试的公告
请已通过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眉山片区)体格检查的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11月10日当日上午8:0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可乘8、15路公交车)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证件不全或迟到者不能参加面试。
本公告由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