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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917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61516日,具体安排如下:

    615日上午09:0011:30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16日上午09:0012:00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42日至418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43日至419(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43日至420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5日至531(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10日至614日。

    (二)报名程序

    1.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试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审核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凡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3.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变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三)资格审核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我省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属报名点的考生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28-86607660)。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5199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8元。

    3.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属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全省考场统一设置在成都(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五、考风考纪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应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卷。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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